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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连斜都没斜,只是手下意识的去摸裤兜,他自己不知道那是个习惯性摸烟的动作,什么都没摸到,他若有所失的砸吧砸吧嘴:“那就不走呗。”一看他那样,宋书栋就知道他就没走心,于是他放下钱,跪爬到杜云峰身边,非常严肃的说:“杜哥,你怕不怕死?”他的语气太正式了,杜云峰就停下抖脚,平静的回答他:“不怕。”这下把宋书栋弄得没脾气了,都不怕死了,还能拿他有什么办法,几乎当场气馁的瘫倒。他是真想不出办法了,要是杜云峰这么大大咧咧的出去,不机灵点的躲闪,日本人抓不住他才怪呢。他又不是个小东西,不然宋书栋就把他揣兜里自己闯关去试试了。越想心里越没缝,宋书栋就放弃了,重新包好钱,掀开柜子,他往箱底塞他的全部家底,一边塞一边叹气:“周澜杀你一次还不够,你还等他再来杀你,你也是个没脸不长记性的,你啊,你早晚死在他手里。”身后的杜云峰蹭的一下就坐直了,扭头盯着宋书栋,眼神带着迷惑,又带着杀气腾腾的重量:“你说啥?”宋书栋差点没砸到自己的手,箱盖咣的一声重重的合上了:“咋,咋了?我说周澜杀你啊。”杜云峰一伸手就抓住了他领口,没费什么力气就把他掳到自己身边:“周澜是谁?他……他为什么要杀我?”宋书栋其实挺害怕杜云峰这样的,让他想起第一次见到他,骑着马拎着刀,随时都能出手的样子。宋书栋声音小了下去:“杜哥,你怎么了?”杜云峰攥得更紧了,手上青筋隐隐现了出来,他执着地问:“周澜是谁?”“周澜就是你大喊大叫那个周慕安啊,他要杀你,他把你从悬崖上推下来,还给了你一枪。”杜云峰更迷惑了:“他为什么杀我?”“我不知道,你没和我说过,不过现在满奉天的通缉你,他就是怕你没死,到处找你呢,不知道哪天就找到咱们这了……”宋书栋絮絮叨叨的说,杜云峰眼里的杀气慢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巨大的迷惑,他喃喃自语:“周澜……慕安?杀我?”这和他心里的感觉不一样。慕安两个字是放在心尖上的,是柔软的,爱惜的,被保护的,和这个“杀我”完全是背道而驰,很矛盾的感觉,他说不清为什么,但是他被这种感觉刺痛了,他放开宋书栋,转而双手抱头,十指深深陷入发间。他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巨大痛苦,真到双眼通红,他才抬起头,缓缓说道:“我不能让他杀我,他不行!”陪在旁边的宋书栋忽然就对这个大个子生出点怜悯之心,安慰地拍拍他的后背:“嗯,我们走,我一定想办法带你出关。”就这样,逃出关外这事,他俩达成了一致意见。宋书栋又把那点家底给杜云峰看,他说:“钱太少了,恐怕一路过关,这点钱不够打点的。”要说这屋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其实都在杜云峰身上,他手指头上还带着一枚戒指,上面有颗小小的钻石,另一件值钱的,就是那块金怀表,可惜子弹穿过,机芯已经彻底坏了。杜云峰转着手指头上的戒指,犹豫了好一会,也没摘下来,反复几次撸到关节了,心里就一空,仿佛摘的不是戒指,摘的是他的心,戴回原位,心里才踏实下来。最后他把那块怀表给了宋书栋,他这几天反反复复的玩那块怀表,觉得是个特别有渊源的物件,但是就是想不起来了。表壳里有张照片,他晒太阳的时候仔细看过,自己站在一把椅子边,椅子上坐着一个人,应该是个年轻的男人,脸的位置被子弹打没了,他想,这是慕安,清清爽爽的,斯斯文文的,就是完全想不起脸的摸样了。怀表虽然坏了,可是纯金的壳子还是很值钱的,宋书栋卖到金匠铺子,也是能卖个好价钱的。周澜每天吃很少的东西,忙很多的事情,精力旺盛的不似正常人。他每天团里团外来去如风,那些营长都比他年长,但是见了他却总有点怯场——后生的做派老成,他们总是被训得跟孙子似的,嫌他们招兵武器组装烟土生意各档子事情进度太慢,就没啥团长觉得满意的。感觉好像他们团长早晚要拉开阵势和谁大干一仗似的,未雨绸缪的囤积辎重。营长们都觉得团长多虑了,保安团里除了杜云峰,还真没有第二个人敢跟他蹬鼻子上脸。保安团出了那档子事后,他们团长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每天不苟言笑,忙得和风车似的,今天转到商会联络联络感情,通一通财源,明天和日本人打交道,做大自己的势力。一时之间可谓风生水起,日军司令部是老大,他成了老二了,连奉天城外的日军进城,都要规规矩矩过他周澜的地盘,不然司令部那边要发火的。只是周澜日渐瘦下去,本来就不胖,要不是冬天的穿的厚,简直单薄成了一个穷学生。说他穷学生,那双眼睛又不是,本来水灵灵的一双眼睛,现在闪着精力旺盛的光,仿佛吃的仅有的那点食物,全转化成了精神力,支撑着早已经超负荷运转的身体,一路不管不顾的往个终极的目标狂奔。细看的话,剃青的两鬓星星点点的泛着白,虽然不明显,却隐约有些人未老心已苍苍的感觉。其实他也不过才二十一岁。老话说,自古英雄出少年。周澜有时心里暗自嗤笑,什么英雄出少年,狗熊也出少年呢,他自己算不得英雄,但肯定也不是狗熊,思来想去,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苦笑,汉jian出少年,这便是他了。他从不想当什么英雄狗熊汉jian,几年前,他还只是想着漂洋过海去欧洲学音乐,谋一条生路,伴着那华丽的音符过一辈子,谁知今时今日他竟然成了丘八的头,刀枪不离身,一心奔着死路。十指尖上的薄茧早就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食指和虎口处的厚茧子,才三年,他就脱胎换骨了。摸着那些厚茧子,他默默的想,如果生命可以重来的话,他三年前一定不会来关外。那就不会与他重逢。不重逢就不重逢吧,省得成了彼此的拖累,往死里爱,爱到死,非要都付出生命的代价才肯罢休。如果各自走自己的路,凭各自的造化,最起码还都能活下去,和找个伴比,活下去不是更重要吗?如果可以更早,他愿意回到十四岁那一年,不放那把火,还他一个父亲,不欠他这一世还不清的人命债,哪怕他和他娘被赶出家门,从此流落街头。当然,再往前的话,他宁可从没来过找个世界,亲生的父母为什么抛弃他,为什么不来找他,他想不明白,也不想再去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