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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王,在学校里是老师偏爱又头痛的常考班级前几名又惹祸成性的聪明学生,那时,刚刚打开的国门,外面很多新奇的东西传进来,摇滚乐、邓丽君,流行音乐等等,还有……他们这样的家庭,总是最先接触到这些新奇的玩意的,他记得那天,他平时玩的好一个哥们把他们一堆兄弟神神秘秘的拉到一个角落,拿出一本硬纸板的画册,里面是一张张光光的金发碧眼的女人……他有些奇怪的看着周围的哥们儿们那发直流口水的傻样子,不明白为什么如此模样,他看着那些女人没有任何一丝一毫的感觉,却对那画册上一张抱着那个那个只穿了很少布料女人的强壮的男人,心中一跳。那个晚上,他做梦了,梦里有些那个年纪的少年人都会梦到的羞羞的事情,但对象不是女人,而是一个男人。醒来的他对着睡裤里的黏腻,惨白了脸色。大院里的惹祸头子,是从那个夏天开始变得安静沉默。也是在那个夏天,隔壁几条街外的一个院子里,发生了一件“丑闻”,一对男的被父母发现在接吻,然后其中一个叫秦轩的哭着指责是另一个叫王书男孩子,说是王书强迫的他,被指责的王殊咬着牙什么都没说,在大人和老师询问的时候,把所有的责任扛在了自己身上,承认了是自己强迫秦轩的,最后王殊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再后来,传出来消息,王殊在精神病院里自杀了,那个哭着指责的王殊的男孩秦轩被父母送去了外地读书。恐惧,难以言说的恐惧。那个王殊的母亲,崔尚昆不算是认识,只是远远的见过她接王殊放学,他记得那个那个女人看着儿子的目光很温柔,可原来看着像很慈爱温柔的人,可是原来那样慈爱的母亲会哭着把自己当儿子送进精神病院,原来喜欢男人是这样的一种不可饶恕的罪过。很多年以后,崔尚昆长大了,出国了,国内国外,打拼起伏,自然也就明白了,那不是罪过,只是这个社会容不下不同于常人的异端。与大多数人不同,就是一种罪过。崔尚昆知道王殊在精神病院自杀的第二天,他就和母亲说要去当兵,母亲不同意,父亲暴怒,跪在地上被父亲的拐杖一遍遍打趴下的崔尚昆挺直了腰杆,死死的咬着牙根的崔尚昆意识不到那时他的眼神像被逼入绝境的孤狼,有一种濒死反击的凶狠。其实,那时崔尚昆想的很简单,不能再在家里呆下去,再呆下去,如果哪一天露馅了,他不知道会不会被他那同样看着很慈爱的母亲送进精神病院?面对困境,有人求饶妥协,有人绝地反击,崔尚昆属于后者。老爷子的拐杖打在身上也许疼,但是那一定比进精神病院和死亡要强得多,最后,老爷子服软了,在家里从来说不一不二的老爷子,在崔尚昆的倔强面前服软了。整个崔家,没有人不佩服崔尚昆,许就是从那时开始,崔家人开始对这个崔老二另眼相看的——在崔家,敢和崔老爷子叫板还叫赢了,只有这一个啊!但是,那时的崔家人都不知道,有那样胆子和勇气的崔尚昆,抱定的是在搏命信念,他在求生。在部队时,他很“独”,不太说话,深沉,但是业务是真的好,做事情周到又果决,在他那一拨人里,不是强出别人一星半点儿,是强出几倍。而且,因为他“独”,深沉,就显得人很有城府很不好惹的感觉,加上崔老爷的关系,他一路扶摇直上,直到他遇到了一个熟人。直到他在部队里遇到秦轩。秦轩已经成家了,有了妻子和儿子。调到他们部队时,秦轩和所有人作自我介绍,眼光移到崔尚昆身上时,微微一亮。然后,在某个只有他和秦轩值班的夜晚,对方悄然的凑上来攀上他的手指,笑得隐秘得意,道:“我知道你也是,不如我们……”他转头上拳头把秦轩揍得半死,他是特种兵提干的,秦轩是偏文职转干的,完全不是他的对手,捂着秦轩的嘴,直接卸对方的胳膊,把人揍得半死,眼睛里真的有杀意的崔尚昆盯着秦轩,在对方耳边轻声道:“王殊死了,在精神病院里自杀的。”秦轩脸色瞬时惨白,崔尚昆在秦轩耳边道:“闭上你的臭嘴,好好的在你那一亩三分地里呆着,如果我听到你乱说话,哪怕一句话,我就把你当年的事情全抖出来。”翻开秦轩的嘴,颤颤巍巍的秦轩哆嗦着道:“你把我的事情抖出来,你自己的事情也瞒不住……”崔尚昆冷笑的看着秦轩,道:“我需要隐瞒什么?我的背景干干净净查不出半点儿问题,你呢?你经得起查吗?空口白话,你要是咬我,你说领导信谁的?你要是想身败名裂你就惹我试试。”秦轩最后在床上养伤养了两个多月,给上级的报告是不小心摔的,伤好后就申请调走了。这一局,崔尚昆赢了,但是他却觉得恶心,异常的恶心。王殊死了,这个秦轩还活着,而且还活得不错。如果说和大众不同是一种罪,那么出卖、背叛间接害死一个无辜的人,就该受到嘉奖?因为这人“迷途知返”?一个欺骗女性,骗婚,背着妻子出轨勾引别的男人的人,不该受到惩罚?恶心,好恶心。这种恶心感,让崔尚昆一夜之间失去了对所有事情的兴趣,包括他的事业,他目前如日中天的前途,他从部队申请退役了,领导包括指导员轮流找他谈话,可是改变不了他坚定的态度,那时他只有一个想法,就是他要出国。总有一个地方不是这样的吧,总有一个地方是不把与众不同当成一种罪的吧。为了出国,他和老爷子闹翻了,把老爷子气得住院,被大哥一顿狂削,在医院陪床端屎端尿伺候老爷子,直到老爷子出院,然后他留了一封信就出国了。必须要说,他的家世很多时候起了无形的作用,那个年代,出国不容易,可是他申请出国签证,即使没找关系,也没费很大的力气。在国外的日子苦,半工半读,在餐厅里洗盘子当服务员当库管做苦力,什么他都做过,但是这些体力上的辛苦,与在国内时内心的煎熬相比,不算什么。工作,工作,工作,工作,拼了命的工作。他读完了建筑工程系拿到了学位,攒了一笔钱,还有了一个找代理孕母生的儿子,然后他决定回国,回到那个属于他的战场。美国再好,不是他的国家。那个时候他已经意识到了,在美国,他再玩命也只是一个工程师,回国,他可以创造不可限量的未来。回国后,他找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工地搬砖,做苦力,去搞明白国内承包建楼下到每一个民工上到建筑公司的每一个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