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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我被打了一顿,拼了命跑出来,擦掉眼睛上的血,发现已经十一点了。高潮·无法抵抗的洪流By/戌狗来不及了,一切都来不及了。我懊恼地锤了锤自己的头,一则因为不能救你,二则,也因为自己会愚蠢到想来偷盗尸体。这种违反道德也违反法律的事,就算为了你,我也不该的。我抬眼望了望天上的星,听说人过世后就会变成一颗星,此刻你是否也在天上看着我?还是因为你还有回来的可能,因而你的那颗星也还未亮起?我收回目光,奔赴陵园。十一点五十分,我回到了你的墓前。这本就比别处安静的所在,此刻显得愈发死寂,纵然是夏日的夜晚,却也听不到虫鸣的声响,似乎断绝了一切生命的迹象。我抬手抚了抚你的照片,朦胧的月色下,看不清你的眉眼。凹凸不平的碑文,短暂地记录着你的生卒年月。人的一生有多短暂呢?二十岁是英年早逝,一百岁算寿终正寝?蜉蝣沧海,天地一粟,不能与爱人相守,生与死又有什么不同?十二点整,你悄然浮现在我的面前。“没有找到吗……”你的眼中满是失望。“不,”我对你轻轻笑了笑,“找到了。”我掏出枪,抵在了自己的太阳xue上。“如果你想活,我愿意用我的命来换。”我阖上眼,扣动了扳机。原来这就是死亡,比我想象中更疼一些。结局·阴阳两隔By/子鼠我看到自己倒在地上,鲜血渐渐漫延开来,沿着你的墓碑,一点一点,将其包围。“为什么?!”你怒吼,“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看不到你的眼泪,可能鬼魂是没有眼泪的吧,又或者是根本没有情绪的,比如我现在,心中就什么情绪都没有。我向你伸出了手,触到了你,这让我有些意外。我看着你我半透明的手掌叠在一起,月光穿透过去,洒在我那鲜红的血上。“如果你有机会活下去,我付出什么都愿意。”“我想活,是因为我想和你一起活!用你的命换我的,我活着又有什么意义?!”我轻轻地把你拥进怀中,你我一样冰冷,全无生前的温暖宽厚。“那一颗子弹本该射进我的心脏,是你太傻,替我送了命。而今,我已多活了这四十九天,还你这一命,你千万要好好活着。”我感觉到你摇了摇头,你说:“没有你,我也不会独活。”我扶着你的双肩将你放开,然后轻轻吻在你的唇上。一样的冰冷。我的心忽然疼了一下,没想到人死之后还是会心疼的。“我是你的班长,你要听指挥!”你一时恍惚,似乎没有听懂我这句话。我板着脸,用力一推,你狠狠地向后跌落进了我的身体。看着你错愕的眼神,我笑了,原来鬼魂也是会开心的。千万,要好好活下去。尾声·对不起,但是……By/午马我已经不是我了,我成了你。我回去看了母亲,却不能告诉她是我回来了,我只能说从今以后,我会把她当做自己的亲妈。我又去看了你的父母,他们也听说了我的死,宽慰了我几句,便又把那个相亲女孩儿的照片拿来给我看了。我之前从你那里见过的,你当时气急败坏,说出柜什么的爸妈都当耳旁风,还想让你结婚,你是绝对不回去见她的。但是我去见她了,我们聊了不短的时间,各方各面,她跟我——或者说她跟你,都很适合。谈什么爱情?我的爱情已经和我的rou身一起陨灭了。四十九天的时候,你也没来看我,我知道你怕我不舍,我知道你怕我不能过上那好好的生活。所以我哭醒的时候,只是擦了擦脸,然后就去见她的父母了。我会和她结婚,我会和她生儿育女,我会和她一起过一个普通的人、正常的人的幸福的生活。这是你希望的,也是我希望的。我曾经希望你我从来没有相遇相爱,你有那么美满的家庭,你有那么充满希望的未来,我不希望我毁掉你的人生。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我多想像你一样。为你而死,我心甘情愿。所以我也知道,为我而死,你也心甘情愿。所以我来找你,告诉你复活的方法,是因为我早已料到了这样的结局。曾经的你我都不是会向现实妥协的人。而现在,曾经的你我都死了,我也活成了,你我都希望的,你的样子。对不起,你我的爱本就是一场错误,谁也无能为力。第六十章借刀杀人常乐写完自己的结局部分,检查了两遍没有错别字之后发送了出去,然后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心道:老子真是尽力了……工作人员敲开了门,领着他到了休息区。区域一边是一排摄像机和一众工作人员,另一边几个懒人沙发横七竖八地摆着,桌上放着各种各样的饮料和零食。除丁智之外的其余四人正在懒人沙发上歪七扭八地各自捧着一个电脑,一边吃一边喝一边看。高知寒率先抬起了头,笑着说:“结局是你的?不错不错。”常乐扬了下嘴角,想了想,说:“你是开端?”“我是开端,”邵进在一旁接了话,扬了扬手中的咖啡,道,“我就当你是称赞了。”常乐看向邵进,也找了个沙发坐下,诚恳地点了点头,说:“确实写得很好,悲伤的五个阶段什么的,高级。”邵进看着常乐,也笑了笑,说:“结局也不错,挺虐的。”常乐摇了摇头,道:“不过是顺着高潮的剧情往下延了一点,本来选了这个子标题就很好写,然后高潮也没给我挖坑——还要谢谢小高同学哈。”说着伸手勾了勾高知寒的下巴。高知寒眯眼笑着,颇为受用,“看出来是我写的了?”常乐轻轻一笑,“什么蜉蝣天地的,高中写作文你就是这个套路,动不动坐观天上云卷云舒、闲看庭前花开花落的。”说着也打开了一瓶饮料,“不过主要还是排除法。这个军旅的开头百分之百是野哥写的,然后发展那段……”他瞅了刘兴一眼,“刘兴的风格也很明显。”说完这句,常乐忽然意识到,袁野这个开头虽然写得中规中矩,但读者只要一看就能想到是他写的。他在网上人气这么高,即便所选章节没有写的多么出色,也会有不少粉丝把票投给他的吧!想毕,顿时觉得懊恼无比,没在文中悄悄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