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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的样子。“锦初可以啊,刚刚失恋了,就和别的男人勾搭上了?”今夕靠在椅背上,有些不敢相信。“那人谁?听声音正派吗?”延秋的拳头在桌子上,微微敲着。“听着还挺正派的,可是锦初不就那么几个朋友吗?咱们都认识,这个冷冷淡淡还很没有礼貌,怎么看都不是咱们认识的人。”“那小子在哪认识的野男人?被骗财骗色我看他怎么办。”今夕捂脸:“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延秋也扬天无奈:“我怎么也有种不好的预感。”“你别两个别自己吓自己。”陶郡庭拍拍延秋的肩膀:“你们家锦初看起来挺可爱的,不会有什么人真的……”延秋看着欲言又止的陶郡庭:“说啊,怎么不说了,说不出来吧,自己都没有办法骗自己对吧。我弟一看就是那种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的那种对吧。”陶郡庭捏着延秋的脸:“这可不是我说的。不过……”“不过什么?”“从他的习题就能看出来,这孩子确实喜欢做一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今夕仰躺在沙发上:“我后悔了,当初果然不应该给他自由让他去学什么刑侦,你看你看,现在弄成什么样子了,和野男人跑了。”然后今夕指着延秋道:“都怨你。”“怨我什么啊。”“不知道,总归要怨一个人。”今夕看着大门,等着锦初回家的声音。延秋也无奈的看向陶郡庭:“那我就怪你吧,总归要怨一个。”陶郡庭搂着延秋,在延秋的额角落下一个吻:“行,都怨我,锦初在酒吧是吗?咱们去找他吗?”今夕今天忙了一整天一点力气都没有:“我的脚已经化成一层云离我而去了,我留下看家,万一那小子回来,咱们还不知道。”“酒吧那么多,你知道他在哪吗?”延秋也瘫在沙发上:“别干瞪眼啊,咱们报警都不一定能找到那个小子,算了,在家等他。”“你们两个真的能放心?”陶郡庭捏着延秋脖子上的rou:“真要着急去酒吧那条街上看看,我有个开酒吧的朋友,算是那条街上比较吃的开。有照片的话,咱们能让他帮着找找。”“其实……”今夕望着天花板:“锦初要是能被那个野男人干嘛干嘛也不错,咱们就能嘿嘿。”今夕撑起身子对着延秋一个挑眉:“你懂我?”“锦初要是能因为野男人忘了蓝田不错,至少不要再吵着抓什么变态杀人魔。”“嗯?”陶郡庭笑道:“锦初还有抓变态杀人魔的想法?”“你觉得很好笑?”“光是变态杀人魔这五个字已经够证明这个孩子这辈子和刑侦无缘啊。”今夕虽然有着一颗护犊子的心但是一听到自己妹夫这么一说也没办法反驳:“说到底这件事还是怨我,要是我当时能看着我们家锦初,说不定他就不会走丢,也不会认识蓝田,现在居然和野男人跑到酒吧玩去了。”延秋笑道:“对,都怪你。”锦初第一次进酒吧,看什么都热闹,看什么都新鲜,相笙追在锦初身后看着那孩子左右来回张望,一个不留神就和小泥鳅一样钻到他看不到的地方了。“你别乱跑。”相笙抓住锦初的手腕:“这里人多。”音乐震耳欲聋,锦初根本听不见相笙在说什么,只能在光影里面看到相笙冷峻的侧脸,不由的被吸引过去:“你真好看啊。”“什么?”两个人都听不到彼此的声音。锦初立刻低下头,也不会理相笙,拉着人往深处走,准备找两杯酒来喝,一拿到价目表锦初倒吸了一口凉气,我天啊,怪不得说酒吧是暴利行业。相笙坐下来饶有兴趣的看着身边的男孩子:“你要喝酒?”锦初放下:“不喝,我这个月生活费已经快要透支了。”“我请你。”相笙说罢就要招呼调酒师。锦初连忙上前按住相笙的手:“不行,你等等,你已经请我吃了蛋糕,喝酒就不让你请了。”相笙的目光落在握住自己双手的小爪子上:“那算我借你,等你下个月有了生活费,再还我?”“这样也行?”“行啊。”“那好,你借给我好了。”相笙给他叫了一杯偏甜的鸡尾酒,锦初一口气喝了一半,觉得味道不错,又要了两杯。“哪有人像你这么喝酒的?”“这个不错,你不喝吗?”锦初把杯子推过去:“真的好喝。”“我知道,这也是我喜欢的鸡尾酒。”酒精的关系,锦初的双颊上染上红晕,眼中也多了迷离,水盈盈的看着相笙:“你看起来冷的和冰块一样,居然这么喜欢甜的东西,喝酒都喜欢甜的。”“差距大?”相笙笑了,惹得身边男男女女都看过来。“我也认识很多好看的人,最好看的就是宁家的那些人,相笙你和他们一样好看。”相笙看着锦初的神志渐渐迷糊起来,无奈摇头,拒绝了身边几位女士的眉眼,半搂着人往外走,走到音箱最大的地方,相笙道:“你里面外面都是甜的。”锦初喝的醉醺醺,跟只兔子一样在街边蹦来蹦去。“相笙,你说我要不要告白?”明显是醉鬼的问法,走路都东倒西歪。相笙将面前人的衣领拉好,免得窜风感冒:“去吧。”“为什么?刚刚在店里你不是还说,要对他好吗?”“那是说我自己。”相笙将人固定在手臂下,搂着人往前走:“并不适合你。”“相笙,失恋是不是特别痛苦?怎么办?蓝田哥哥今天只是对宁归哥笑了一下,我就伤心了,要是宁归哥真的追到蓝田哥,我不是会心碎而死吗?”“不会,人的心是不会碎的。”想了想相笙补充道:“从生物的角度来说,心不会碎,只会烂。”锦初噗的一声哈哈大笑:“你这个人怎么一定都不懂呢,我说的心碎当然不是那种心碎。”“嗯,我知道,我在逗你开心。”他有些笨拙的对着锦初笑了笑:“你难过的样子不好看,还是笑吧。”“嗯,我知道。”锦初龇牙咧嘴:“我从小就讨人喜欢,就是因为我生了一张笑脸,别人看我都觉得我喜气洋洋。”“看的出来。”送到家门口,相笙放开锦初的手,拍拍那孩子的脑袋:“去和他告白吧。”“真的?”“嗯,去告白吧。”锦初握紧小拳头:“好,那我就告白,就算是失恋也要大大方方的。”“嗯。”看着锦初敲门,被今夕领进家门,相笙在门口逗留了很久,春风伴着凉意,刺进人的眼底深处:“失败了,才能开始新的生活。”延秋身上挂着自己的弟弟,锦初抱着延秋蹭:“哥啊,你一定要幸福啊,陶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