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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流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往往当下时兴的款式早已经在几年前便被特区淘汰。此时港岛还占据着潮流的巅峰,因为娱乐产业发达的缘故,时尚触觉也相对敏锐,沈甜甜的这件羊绒大衣,恰是当季在港岛那些巨星当中最最流行的,修身的裁剪和挺括的面料放在几十年后都未必过时。沈甜甜在桌边坐下,安静片刻后,还是鼓起勇气小声开口:“周二我的生日派对,你来吗?”生日派对想必邀请的都是同一个圈子里的人,林惊蛰并不想露脸,因为闻言只是笑了笑。他给沈甜甜夹了一筷子菜,温声道:“我还有点事,就不去了,你和朋友们好好玩,要注意安全。”沈甜甜有一些失落,林润生心知儿子的顾忌,愧疚得无以复加,肃容喝道:“你就那么忙!忙成这样?抽空吃个蛋糕的时间都没有?!”有什么好担心曝光的?那些流言蜚语从他和沈眷莺结婚起就从未停歇过,他虽然是个没什么用的男人,但护个儿子还是能护得住的!林惊蛰没搭理他,好在还有一个知情识趣的沈眷莺,这餐饭最后的落幕基调总体还算和睦。天色渐暗,再次婉拒了留宿的邀请,林惊蛰坚持穿衣服出了门。屋里的沈眷莺叹息了一声,拍了拍丈夫的肩膀:“你别多想,他也是为大家考虑。”林润生的眼眶却迅速红了:“他才二十岁啊,为什么不能活得跟其他家孩子一样肆无忌惮一点?”沈眷莺心疼地搓搓丈夫的脸,却又不知该从何劝起。因为就连她,心中都时常会有感叹,林惊蛰那克制的情感和生活,和他的年纪一点也不符合。屋外,林惊蛰启动汽车,窗外突然出现一道身影,沈甜甜追了出来。沈甜甜穿着那件粉红色的羊绒大衣,眉目充斥着令他每每都觉得陌生的羞怯和青涩,她的声音也是斯文弱气的,几乎要被发动机的声响盖过去:“我的生日聚会,你真的不来吗?”林惊蛰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看出这个女孩眼中的忐忑和期待,叹了口气,熄火。“甜甜。”他打开车门钻出来,在沈甜甜面前站定,比对方高了整整一个头。他垂首落下目光,抬手摸了摸沈甜甜柔顺的长发:“你相信我,我不到场是为了你好。”沈甜甜眉头微蹙,露出不解的目光。林惊蛰伸出一根手指,点在她的眉间,将那点小小的褶皱抹平了:“这段时间,虽然我从来没有公开露面过,你在你外祖家里应该也听到过一些会让你不太高兴的话吧?”沈甜甜愣了愣,脸色变得有一些不自然。早前有段时间,她身边几乎充斥了各种“善意的提醒”,提醒他一定要戒备继父家突然出现的孩子,这一定是个不怀好意的存在,会夺走她一切现如今拥有的东西。林惊蛰明白她必然是懂了,沈家这样的家庭,成长出的孩子难免会比外头事故些。“我走了。”因此他不再多做解释,重新回到车里,启动发动机,跟沈甜甜道别。沈甜甜只站在原地愣愣地看着,这辆黑色在院子里驶了一道弧线,然后越过大门,朝路的尽头孤零零开远。她突然朝前追了几步,心中愤愤的同时充满酸楚。一周只团聚一餐饭,从不留宿,不参加公开聚会,甚至连过年都孤孤单单地留在外面。林惊蛰做的这一切,只是因为外头那些喋喋不休的嘴吗?谁会在意那些!*******肖驰晚上回家,洗漱时就看到了放在床边大大的纸袋。纸袋上印刷了他耳熟能详的品牌名,里头应当放的衣服,外面还系上了驼色的丝带,一看就是送人的礼物。他心中一跳,目光瞥向从浴室里洗好澡出来的林惊蛰,心中当即生出了柔软的喜悦来。最近降温,他早上穿林惊蛰之前送的那件皮衣感觉到了一些薄,还想到要去给自己和林惊蛰买几件冬衣穿呢。他上前抱住林惊蛰,在对方湿漉漉的脸颊上重重亲了一口。林惊蛰瞪了他一眼,却没有躲开,只是安静地被他拥在怀里:“神经病啊?”肖驰缱绻地抱着他,只觉得对方还带着些微水汽的皮肤迷人如罂粟,让他的鼻尖在上头流连许久都不舍离开。吮吸着林惊蛰的精致的锁骨,舌尖舔走对方凹下的肌肤里没来得及擦掉的水珠,他从身体到心都是热腾腾的:“下个月五号到家里吃饭吧?我妹生日,我已经和家里说好了。”林惊蛰的心激跳起来,他有些慌张:“真去啊?”“当然是真去。”肖驰有些不解他的迟疑,“你之前不是同意了吗?”他捕捉到林惊蛰眼中那些许紧张的神色,开口宽慰道:“我家里人都很好相处,没关系的,只是吃个饭。”林惊蛰被安慰得放松了一些,是啊,只是吃个饭而已。肖驰进浴室洗澡去了,他擦干头发,坐在床边发呆。认真说来,他现在的担忧其实都挺无厘头的,普通朋友到家吃个饭而已,正常父母热情好客都来不及,怎么可能会出口刁难?但理智明白这个,林惊蛰心中还是紧张,肖驰表现得那样轻松,这餐饭对对方而言恐怕真的就只是一场饭,但见家长于林惊蛰而言是有着仪式感的,不论这仪式感是否只是他独特的标准。为此他难得有些惴惴,洗好澡的肖驰翘着小鸟从背后扑了上来,湿漉漉的卷发蹭在他脸上和他亲吻。林惊蛰赶忙推拒:“等等等等等……”肖驰抬起头,目光不解,手已经探进了林惊蛰的浴巾里。“松手松手。”林惊蛰被他抓着滑了两下,腰立刻抖了起来,他生怕自己忘记正事,赶忙踢开对方,探身从床边捞起那个搁置的纸袋,朝肖驰递去,“呐!”肖驰的眼睛立马亮了,但他强忍着,只是小鸟翘得越发厉害,表面还装傻:“这是什么?”“羊绒大衣,我让汪全从港岛带来的。”肖驰心说我最喜欢羊绒大衣了!我也喜欢港岛!他迫不及待地解开那根绳子,将里头的大衣拿了出来,一看面料越发满意:最喜欢驼色了!他抖开衣服,认真地巡视着上头的针脚做工,越看越满意,立刻就想朝身上套。但胳膊套进去,却觉得十分小,他皱着眉头用了点力,仍旧没能成功,因此疑惑地抬起头来。林惊蛰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你干嘛?”肖驰:“……?”林惊蛰弄明白了他的意思,脸立刻红了,上前三两下将衣服扒下来,顺便踹了他一脚:“神经啊!我买给你meimei的!”肖驰:“???”林惊蛰问:“你不是有个meimei吗?胡少峰说你meimei一般都穿黑白这种比较素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