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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摸了摸自己的脸。他昨晚不是没睡好,是根本就没合眼。只要闭上眼睛,小姑娘晕倒前的一幕就会浮现。他不知道是什么让她那样的恐惧,但不管是什么,都必须消除。“我没关系,你呢,睡得好不好?还头疼吗?”傅远洲抬起手,他放慢了速度,保证不会吓到她,缓缓地把手放在她的头上,轻轻地揉了一下。“我睡得很好,头不疼了。”花乐之昨晚连梦都没做。傅远洲估计花安之给她吃的药是安神助眠的,笑道:“那就好,咱们的花乐之这么漂亮,要是睡不好像我一样有了黑眼圈就糟了。”听到他夸自己,花乐之抿唇一笑。她虽然笑了,却没有以前那么开心。以往他夸她的时候,不管是夸什么,她都会笑得眉眼弯弯,还带着些小得意。傅远洲心头像是被针扎了一下。“花乐之,昨天……”他故意顿了一下,想试探一下花乐之的反应。花安之也紧紧地盯着meimei,昨天一回来他就给meimei吃了药,刚才meimei才醒,他也根本就没有时间问她昨天到底是怎么了。虽然不该由傅远洲来问,但傅远洲问得很有分寸,丝毫没有提起停车场,也没有提起大J,更没有提起她晕倒的事。花乐之脸色变白了,她目光躲闪着,不肯看傅远洲。重生的事,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哥哥们。书里的结局太过悲惨,她和花喜之都死了,如果让哥哥们知道,他们一定会疯的。没准就会跟书中一样,开始跟傅家作对,最后落得个凄凉收场。这一次,她绝对不能让哥哥们重蹈覆辙。其实在刚刚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在心里把认识的人名字都过了一遍。她身边的人不多,除了哥哥们,掰着手指头都能数清楚。而名字里带J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女主——沈佳澜。她不知道到底是不是沈佳澜的车撞死了自己,但书中的男女主自然是气运之子,她做为男主的未婚妻,挡了女主的路,肯定是要被炮灰掉的。她刚刚重生的时候,一直想的是让哥哥们跟男女主维持好关系,现在只要一想到那个J有可能是沈佳澜的“佳”,她就只想离男女主越远越好。她没有勇气去挑战气运之子,也不想让哥哥们跟男女主作对。这件事,在她从床上爬起来之前,就已经决定永远地埋在心里。她只是还没想好借口。傅远洲和花安之对了个眼神,笑了笑,“昨天,你找双肩包那么着急,怎么,那个包很贵吗?”花乐之大大地松了口气,原来他不是问她晕倒的事啊。“那个双肩包还好吧,是花喜之给我买的,”花乐之绷直的身子软了下来,整个人窝进沙发里,“傅叔叔,我着急是因为双肩包里的东西呀,有合同,还有、有我的……素描本。”下楼来的花喜之:“什么合同?”花乐之:“我昨天跟傅叔叔签的合同,就是画廊的独家代理。”她说完,突然想起傅远洲叮嘱自己合同不能让哥哥看到,因为合同上的画廊名字就是乘风,而花安之待的医院也是乘风,那样哥哥就知道医院是他的产业了。“先不、不给哥哥看。”花乐之画蛇添足地补充了一句。花安之愣了一下,很快就想通了里面的关窍,意味深长地看了看傅远洲,笑道:“没事,哥哥明白。”他是真没想到,meimei已经这么信任傅远洲,甚至会为了他瞒着他们几个哥哥。看来,傅远洲想要做meimei男朋友这件事,还真的得慎重考虑。厨房里传来饭菜的香气,邹姨端了粥出来,放在花乐之面前的茶几上,“苓苓昨晚就没吃东西,喝点粥暖暖胃。”“苓苓?”傅远洲诧异地看着花乐之,“你叫……苓苓?哪个ling?”邹姨懊恼地捂住了嘴,“哎呀,年纪大脑子不好使了,我们苓苓不喜欢在外人面前被喊小名的。”花乐之看不得邹姨自责,“没事呀,邹姨,傅叔叔不是外人。”花安之:“……”好嘛,他还没想好要不要接受这个妹夫,人家在meimei那里已经不是外人了。傅远洲盯着花乐之,又问了一遍,“苓苓,是哪个ling?”花乐之:“我出生在夏至,是青葱苓茏的苓。”她说完,又强调了一遍,“那只是小名啦,我的大名是花乐之,跟哥哥们连起来是平安喜乐。”“苓苓?”傅远洲轻声念了一遍。花乐之乌黑圆润的眼眸不放心地盯着他,“傅叔叔,你不要在有外人的情况下喊我的小名,那样听起来跟哥哥们就不是一整套啦!”傅远洲回神,黑眸含笑,温柔道:“好,那在只有咱们自家人的情况下,我再喊苓苓。”花安之:“……”这、这怎么就“自家人”了?!他还没顾上反驳,就见meimei小脑袋一点,“嗯。”……好吧,只要meimei开心就行。meimei对昨天的事避而不谈,显然很不对劲,在这个时候,他还是顺着meimei比较好。傅远洲端起茶几上的粥,舀了一汤匙送到花乐之唇边,“来,吃一点。”“诶?”花喜之后知后觉地发现,给meimei喂饭的好事,被人给抢了!而他的宝贝meimei,被别人喂了饭,竟然没拒绝!花乐之只在傅远洲的手里尝了一口粥,就别开了脸,白软软的脸颊鼓了起来,“没胃口。”她神色恹恹,几个人都不想逼着她多吃点。邹姨心疼地问道:“那咱们苓苓想吃什么,邹姨给你做。”花乐之慢吞吞地摇了摇头,“什么都不想吃。”邹姨:“给你做小蛋糕?”花乐之摇头。邹姨:“给你做曲奇饼干?”花乐之摇头。傅远洲:“给你做薯片和冰淇淋?”花乐之眼睛一亮。花安之、花喜之一同看了过来,这男人还会做薯片?不是,冰淇淋和薯片根本不用做,是超市买来的好吧?!傅远洲一摊手,“不是我做的,是家里厨师做的。花乐之……苓苓以前吃过,她很喜欢。”薯片和冰淇淋是她最爱吃的,几乎都超过了川菜,甚至还想拿来替代主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