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耽美小说 - 我养大了世界首富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4

分卷阅读74

    了,没有理由不和丹尼一起睡了。

林禹寻躺在丹尼身边,在丹尼的脸上亲了一口。

他一直很喜欢这个弟弟,要是没有这个弟弟,他就没有亲人了,跟这个世界,也失去了羁绊。

不过他以前不知道要如何亲近自己的弟弟,现在才知道……知道了之后,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相比于跟弟弟亲近,更想跟程豪亲近。

第二天,老乔治就带着程豪等人回去了。

两天没有回家,回去的时候两人还挺高兴的,更让他们高兴的,是他们的住处没有遭贼。

在这么一个混乱的贫民社区,住户不在家的时候不遭贼,这已经是一件让人开心的大好事了!

他们是需要感谢一下不好惹的丹皮尔先生的。

程豪的生活,又恢复到了以往。

他和林禹寻两个人,都会在六点的时候起床,十分钟里洗漱好,然后程豪随便啃一块面包开始训练,林禹寻则开始看书。

到七点半,林禹寻会做早餐,八点左右他们三个会吃点东西,然后程豪继续训练一会儿,洗个澡,就去老乔治那里。

林禹寻则教导丹尼认字。

教丹尼这样一个听不到声音的人认字并不容易,好在他们有绘本,丹尼看着绘本上的图画,多少能理解一些上面的句子的意思。

此外,程豪和林禹寻还想了另外一个让丹尼认字的方法,那就是陪着丹尼做一件事情,然后将这件事用笔写下。

比如带着丹尼洗了衣服,就可以写“丹尼洗了衣服”、“丹尼和托尼一起洗了衣服”这样类似的一些句子。

这样一句话一句话的,丹尼也能学到不少东西。

就连林禹寻,这样做多了之后,他的书面表达能力也起来了。

等丹尼学了一小时的字,林禹寻就不教他了,自己继续学习,而他学习的时候,丹尼就在旁边看书画画。

换做别的丹尼这个年纪的孩子,肯定做不到这样乖巧,但丹尼以前和林禹寻一起生活,身边都没个陪着的人,从天亮到天黑,基本上都是一个人被关在屋子里。

他早就习惯了安静,对他来说,林禹寻能陪着他,已经让他很高兴了。

中午,他们会简单吃一点,然后林禹寻再教导丹尼一小时,接下来,就是他们各自看书学习了。

丹尼绝大多数时间,都在画画,等他把一张纸画满,就用那张画来折纸。

林禹寻则不同,他一直在看书,很认真地看书。

他一般先简单地把书看一遍,然后再仔仔细细地看,一边看一边做笔记。

他以前很少看书,一开始看的时候很慢,但慢慢的,速度就上来了。

林禹寻以前不觉得自己有多么聪明,但现在总是被程豪夸奖,他也觉得自己应该是聪明的,应该能很快理解书上的意思,看的时候也就越来越用心。如此一来,他学东西也就越来越快,也越来越让他相信,自己是聪明的。

当然,他看不懂书上的内容的时候,也会很焦虑,甚至吃不下东西,但每天晚饭的时候,程豪回来了,跟他们说说话,他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又充满了力量。

每天下午五点半,林禹寻会开始做晚饭,等程豪吃过饭,就是他一天里最开心的时候了——程豪会陪他和丹尼至少两小时。

比如今天,程豪从老乔治那里带了几颗牛奶糖给他们,等他们吃好饭,又开始问他们今天做的事情。

“禹寻,你真的太厉害了,这些书我都看不懂,你竟然能学会!”

“很多人花了大价钱去学校读书,都学得没你好,我家禹寻怎么就这么聪明?”

“这些公式我看得头昏脑涨的,你竟然全都能背出来!以后你一定能上个好大学。”

“禹寻,我以后就要靠你了啊!你也知道的,拳击是吃的青春饭,等我年纪大了,一定打不了拳了。”

程豪总是不吝啬于夸奖,不过他说拳击是青春饭,这话却是假的。

他要是能把拳击打好,以后就算是当拳击教练,也不会没饭吃。

但林禹寻把这句话记在心里了,他看着程豪,认真地点头。

他以后一定要多赚钱,让程豪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当然,程豪也不是只会夸奖的,切实的问题,他也会帮林禹寻考虑到:“你一个人学这些东西,也挺不容易的……你们学校的老师,能帮你们解答问题吗?”

程豪说的学校,就是他们常去蹭饭的学校。

美国这边,也不是没有好的公立学校的,比如那些全部居住着工薪阶层的社区里的学校,管理就特别好。

而且,这种好社区的家长,他们对学校也重视,甚至会为学校出钱……那里的公立学校其实挺好的。

但贫民窟的学校,真的就只是个摆设了,学生们都不爱去上课,老师们也不会去管学生。

在这里,老师直接在课堂上喝酒都是常见的。

“老师们并不能给我帮助。”林禹寻道,他以前跟父亲一起居住的时候,那边的老师和学校还要好一点,但这里……

“你如果有问题,就问施文筝吧。”程豪道。

林禹寻点了点头:“我今天白天写了一封信,明天就去寄。”

“好。”程豪应了一声,又去跟丹尼说话。

程豪和林禹寻没忘了施文筝,施文筝也没忘了他们,今天白天,他就写好了一封信。

突然被人塞了两千多美元,施文筝很不好意思,甚至觉得自己的样子,有点像是故意卖惨骗钱的……

因此,他就想快点联系上这两人,此外,他还把自己从国内带回来的收拾出来,准备寄给程豪和林禹寻。

施文筝写了信,就准备去邮寄,路上,他遇到了自己的同学。

“你又给你的中国同学写信了?”施文筝的白人同学问他。

施文筝道:“不是,是给我刚认识的两个朋友写信。”

“你的朋友?是哪所大学的?”那人问,一边问,一边凑到施文筝身边看了一眼地址。

施文筝刚来的时候,学校里的人都不怎么喜欢他,觉得他有点奇怪,但相处时间长了,看到他的努力之后,便有很多人主动跟他交好了。

“他们没有读大学。”施文筝道。

施文筝的同学这时候已经看清楚那地址了,看清楚之后,就是一愣:“他们是布鲁克林的?!还是……老天!”

这人一脸一言难尽的表情,施文筝好奇地问道:“怎么了?”

施文筝的同学看了施文筝一眼:“那里是贫民窟。”

施文筝愣住了。

施文筝对美国的情况并不是特别了解,至少贫民窟他就没有亲眼见过,但也知道有钱人,是绝不会住到贫民窟里去的。

其实当时他就注意到了,那几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