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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夫人对白灵和莺歌都还算不错,特别是她没疯魔前,很疼宛平城三位姑娘,对有血缘的白灵和莺歌更好。楚莺歌嘴巴甜,讨长辈喜欢,雁夫人曾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疼。谁又曾想,这份疼爱会反噬她。楚莺歌眼底露出几分悔意,“我是迫不得已,年锦书步步紧逼,大哥也不听我辩解,你们只疼年锦书,只信年锦书,从来不信我。我能有什么办法?除了听命于萧瑾,依附九云山。这一切,都是年锦书逼的,姨母的死,她也要负责任。”雁回眼神一沉,“楚莺歌,你不配提她!”楚莺歌倒了一杯酒,推到雁回面前,“雁回少主,前尘往事就别纠缠,我们都在幽州城内,你们想回西洲大陆,也需要找一个帮手。”“愿闻其详。”楚莺歌说,“我需要在幻月山庄站稳脚跟,可林半夏……真是太烦人。我需要他消失,我若动手,目标太明显,如今继承人之争刚落帷幕,他若死了,我嫌疑最大,可你们不一样,你们和幽州城是死敌,若是你们出手,我可以洗脱嫌疑。他一直怂恿公主去簪花楼寻麻烦,若是你可以找一个机会杀了我,解决了我的困境,我可以帮你们回西洲大陆。”雁回今天过来见楚莺歌,只想知道一件事,“既然要合作,那就表现出一点诚意来,夜浓的主人,是不是魔王?”楚莺歌微怔,这事说来也怪,她也不知道为什么魔王会隐瞒身份,不愿告知,可雁回如此聪明,又怎么回猜不到。“是!”雁回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站起来离开,楚莺歌脸色一变,追了上来,“雁回少主,这是互帮互助的好事。”这么诱惑的条件,他怎么可能不答应。雁回惊鸿影一挥,抵住她的脖颈,她若再进一步,惊鸿影会刺破她的咽喉,楚莺歌迅速往后退了一步。雁回说,“与你合作?楚莺歌,你不配!”他永远不和仇人合作。楚莺歌含恨看着他的背影,没想到他这么冥顽不灵,一名人影落在楚莺歌身边,“大小姐,不要试图招惹他,他修为奇高,如今在簪花楼里,只是因为凤凉筝身体不适,他要护着朋友,若不然,他刚刚已经动手了。”雁回重情义。他不会因一己私欲,害了自己的挚友,凤凉筝不良于行,被魔王宫的人虎视眈眈,这紧要关头,他不能惹上幻月山庄。他的惊鸿影已蠢蠢欲动,可一想到重生殿里的年锦书,簪花楼里被疼痛困扰的凤凉筝,他生生地忍住了杀意。楚莺歌看着他的背影,声音微冷,“林半夏不死,我始终受制于人。”“林半夏一直怂恿公主去簪花楼找凤凉筝的麻烦,你在这里做文章就可以,没必要迂回地找雁回。”第282章锦书meimei来偷情凤凉筝的身体已有好转,南归和年锦书约定见面的日子也到了。他略有好奇,“锦书meimei找南归做什么?”雁回在幽州城的身份,凤凉筝也是刚知道,他一直知道雁回在幽州城有经营自己的人脉,可具体做什么,他知道一个粗略,并不详细,他因为身体缘故,并不能来魔界。“我也不知道。”雁回已做了南归装扮,思忖片刻,“锦书和魔族公主说得上话,她手里有五朵天星魔芋,离下一次天星魔芋盛开就剩下三个月,若我们能夺到这一朵天星魔芋,再拿了公主的天星魔芋,你的腿就有希望了。”凤凉筝转动着手中的扳指,“据说魔族公主张狂放肆,唯我独尊,想要她的天星魔芋,除了杀她,别无他途。”他顿了顿,“此事不急,你先去见锦书meimei,或许她找你有要事。”雁回离开后,凤凉筝让凤五推着他走到阳台,簪花楼挺高的,视野开阔,凤凉筝目光沉沉地看向魔王宫的方向。他们在幽州城,仅有一个桃林酒馆,又是情报组织,力量不足,这毕竟是魔界主城,若他想要复仇,需要另外一股力量。“包子,我需要知道幽州城的势力分布,几大家族的利益纠葛,越详细越好。”“我明白了,凤公子。”聪明人讲话,不需要说得太直白,包子已经知道他要做什么。年锦书这一次来找南归,夜浓也随行,可年锦书要和南归单独说话,夜浓竟也不反对,守着院外嗑瓜子。她酷爱嗑瓜子,去哪儿都拿着几把瓜子,闲来无事就磕瓜子玩。南归一进来,年锦书的目光就粘在他身上,试图找出一点熟悉的感觉,南归的面具,遮得严实,且脸颊也特意做出一点点伤疤的痕迹。可身段极好,肩宽腰细腿长,又是一身黑色劲装,更衬得他身形挺拔俊秀,年锦书暗忖,这身形和雁回,真是神似,若是看背影,或许她看错认。可南归头发全部高高束起,和雁回发饰有极大区别,也不戴玉冠,清清爽爽。南归……年锦书心情复杂极了。是他吗?“阿锦姑娘,许久不见,别来无恙啊。”南归声音沙哑,却很挑逗,风流又邪气,“阿锦姑娘变得更美,更令人心动了。”锦书,“……”真是开口跪!此人若不说话,站在一旁宛若青松,怎么都是一名沉稳干练的贵公子,可一出口就糟蹋了一身气质,痞气十足,又邪又坏。年锦书唇角一扯,在她的印象里,那三年里的少年南归是一名隐忍,坚定,又美好的少年,实在和眼前的男子画不上等号。“那天在花灯节,我在血池旁看到你了。”年锦书笑说,“你提着一盏灯,灯上画着兔子,站在血池的柳树旁。”“我约了美人在河边放花灯。”南归端着茶,盖茶轻轻地拂去浮沫,年锦书看着他的手,那手指细长,骨节分明,捧着瓷杯,相得益彰,美得吸引她的心神。“你怎么回幽州城?”“桃林酒馆情报遍布天下,我若要回幽州城,轻而易举。”南归放下瓷杯,不怀好意地问年锦书,“找我何事?莫非想我了?”戴上了南归的面具,他习惯性地挑逗年锦书。“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和阿锦分别后,也甚是想念。”南归轻笑,沙沙哑哑的声音听着也别有一番性感,“阿锦可要抛弃你那手无缚鸡之力的未婚夫,投向我的怀抱。”他问得无礼,符合年锦书给他按的人设。见色起意,流氓痞子。年锦书站起来,缓缓走向他,南归却不动声,仍是笑着,年锦书几乎是命令式的,“你站起来!”“何事?”“站起来!”年锦书的眼神有些热,南归眯起眼睛,面具下的神色困惑,又有几分恼意,她并不知道他的身份,这是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