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
次见面让冯希西印象颇深的“平角裤男孩”这次全副武装,把自己从上到下都用宽松的衣服严严实实地盖住,要不是兜帽下露出了一张白净的脸,她还以为遇到了行走的衣服堆。“平角裤男孩”——啊不对,现在应该叫“衣服堆小哥”了——头都不抬地在披萨盒上划拉两下算是签了字,非常客套地、念台词一样地道谢完,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突然抬头向冯希西的方向瞅了一眼。冯希西本来一直安安静静地站在几米外看着他们,这时看到“衣服堆小哥”的目光,条件反射地冲他微笑起来。也不知道是之前没注意到旁边还有人被吓到了,还是冯希西笑容太假被惊到了,只见“衣服堆小哥”本能后退了半步,连自己面前还站了个外卖员都忘记了,伸手就想把门关上。直到指甲碰到冰凉的门把手,被凉意一激,再加上外卖员茫然的眼神,这才反应过来,只能生生克制住自己,缩回手,僵硬地从外卖员手里接过披萨盒。外卖员很明显感觉到了不对劲,打量了几眼面前的客户,又小幅度地偏头看了站在旁边的冯希西一眼。不过披萨已经送了,字也签收了,已经没他什么事了,他只能按耐住好奇离开了,临下楼的时候还不死心地往这边瞟了一眼。冯希西看不到身后外卖员八卦的眼神,但邻居小哥的眼神她倒是看得一清二楚。东瞟西看,一会看着走廊上的栏杆,一会看着门看看门把手,一副理智逼他打招呼但身体十分抗拒交流的样子。其实她的内心也是有点尴尬的。毕竟明明没做什么事却被人避之如毒蝎,不过还好她脸皮比较厚,内心又比较乐观,还能用文化差异来自我安慰,所以这时候倒是太多的其它情绪。她装作没发现对方的小动作,面上微笑着,打了个圆场,“晚上好啊,入江桑,晚上吃披萨呢。”嘴上这么说,但是她的内心却对着这个全身上下都在诉说着“我为什么在这里我不应该在这里”的“衣服堆小哥”疯狂地刷着弹幕“你应该在车底是吗你应该在车底是吗你应该在车底是吗”十分无言。“衣服堆小哥”僵硬地点点头,双眼盯着不知道地上的哪个点,“嗨嗨”两声如同蚊子嗡嗡。“这是我中午逛街时觉得很好喝的花茶,”其实冯希西也不知道说什么了——对方很明显不喜欢跟人打交道,一副着急回房间的样子,她也不想强人所难,硬跟对方套近乎——因此掏出一瓶逛街时很心水的饮料,递过去,“入江桑,您可以尝尝哦。那我先回去了,给您添麻烦了。”说完就等着对方也客套一句,然后两人各回各家,完美!果然,小哥格式化地道了谢,捧着披萨盒和饮料麻利地闪回房间,关上门。冯希西也顺利地回到自己房间,一边整理今天买的东西,一边脑子里习惯性地开始分析邻居。应该是个内向的人,不爱跟人打交道。应该没有工作。跟外卖员相处还比较自然,经常叫外卖吃?喜欢把脑袋遮住,不自信?头发不是很长,衣服也很干净,只是单纯的宅?不爱说话但一定要打招呼道谢,强迫症还是一定要礼貌?……恩,感觉是个很有趣的人呢。虽然没说几句话,也只见了两次面,但冯希西对他的印象还挺好的。晚饭吃的是炒米饭,她把昨天剩的米饭跟鸡蛋一起炒,配上火腿萝卜丁和一点点老干妈,简单满足地解决了晚饭。她刷了刷微博,没发现什么新闻消息,就切换着LINE和微信跟人聊天,等到晚饭消化的差不多了就开始在瑜伽垫上锻炼,跟着视频做cao伸腿。挥汗如雨的一个小时之后,她洗了个澡,细致地抹上身体乳,再敷上面膜,这才拿了一本书半躺在床上。结果躺在床上刚看了一页,她耳边就出现了似曾相识的呻吟声。冯希西骤然一惊,立刻屏住呼吸,想分辨到底是真出现了声音还是她出现了幻听。房间里静悄悄,安静地能听到不知谁家洗衣机轰轰地脱水声,以及楼下夫妻俩压低的吵架声,但就是没有那声呻吟。错觉?应该是错觉吧。她又重新躺回去,书却一直停留在第二页。她的目光在书上扫来扫去,然而一个字都没看进去。冯希西总觉得自己似乎听见了什么,可具体是什么声音,她又说不上来。她觉得自己有点魔怔。理智告诉她,现在才晚上9点,大多数人基本都没睡觉,空气里生活的温度还很浓烈,更是有各式各样的声音充斥着周围。这样一个并不安静的环境里,她一个没有超能力的普通人,是根本听不见昨天那样细微的声音,即使听见了,她可能也分辨不出来是她的臆想还是实打实地存在。想来想去,她觉得自己还是出现幻听了。这样一想她更加看不进去书了。冯希西索性放下书,闭上双眼,老老实实地敷面膜。面膜凉凉地敷在脸上,似乎把心也覆盖上了凉意。而一墙之隔的202,入江智也蜷在椅子里已经很久了。电脑桌上放着打开的披萨盒,切成八块的披萨缺了一块,剩下的则原封不动地摆着。热气早就消散到空气里了,长时间的放置让披萨失去了让人垂涎欲滴的色相,配料看上去又油又腻,面饼看上去又干又硬。一张好好的披萨,即使摆在最显眼的位置,依然挽不回被人遗忘的命运。披萨的主人看起来一时半会是不会再碰这份披萨了。他蜷在椅子里,双手抱着腿,满脑子都是懊恼。那份经年累月在网络上构建的自信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同时内心也涌上来一股无力感,让他沮丧地一动也不想动,有点想哭。小的时候他也是能很开朗地跟人打招呼的,怎么现在就成了这样子呢?在习惯了这么长时间的一个人生活后,他终于久违地体会到了难过的感觉。而上一次这种情绪的出现,还是在听到父母因为欠债跑掉的时候。但这次,他甚至都不知道因为什么而难过。智也从小都是跟爷爷一起住的。爷爷是个很能干的人,什么都会,什么事情也都做的很认真。会修车,会修电路,会做木工,还会会种很漂亮的花,和念好听的俳句。如果说入江智也对爷爷是很纯粹的喜爱崇拜尊敬的话,那么对父亲的感情就复杂了。他跟父亲见面次数并不多。在他的印象里,先有的是爷爷——爷爷是万能的,然后才有了父亲的概念——父亲是什么都不会的废材。他听他爷爷说过,他的父亲高中只上了一年就辍学了,瞒着家里跑去给当时名噪一时的黑社会帮派当小弟,也就是在那里认识了他的母亲。两人稀里糊涂地在一起,稀里糊涂地结了婚,有了孩子就生,生了孩子就扔在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