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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循环,这是十九岁的叶君山,也是十九岁的唐景人。她用力地叹了一口气,发现站在床尾双手插兜的林约正幽幽地凝视着她。原本就瘦的他越发衣宽带松了。唐景人的离去叫他更加形单影只,死亡将把他重塑了一般,就连rou眼都能看到他的脱胎换骨。他是意想不到的坚强,他永久地支持着唐景人留下来的所有事业,他的店铺、团队、后辈和慈善。他是他生命的延续。“我都没有想过要死,你凭什么?”话语上虽是淡淡的一句,语气却发着狠地怨恨和责备,仿佛她有义务活下去,是为唐景人,也更为他。杜若自知理亏地又垂下了眼帘,喃喃说了句,对不起。放出来的血,大概都是暗黑的,让忧郁和绝望流出了她的身体,现在她觉得自己虚弱极了,空洞极了,是濒死了。是自然结构上的重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她动了动左手,紧实的绷带叫她几乎感觉不到伤口的疼痛,她真希望能更痛一些。“你还想死吗?”林约咬着牙齿说。杜若摇摇头。“不要怕。”他的语气软了下来,“你的使命还没有完成呢。”她哪里还怕,她觉得自己轻极了。下午水晴来探望她,在她胳膊上狠狠拧了一下,说,我从来没有得到过,都没有想过寻死。你倒好,一直霸占着,还要做傻事。杜若一时就懵了,也不知是真不懂,还是自动防御般潜意识地装不懂。只觉得一阵心酸,羞愧地低下了头,脑海里浮现出水晴和唐景人合作无间的画面。水晴自从和宋得文分开后,就没有听说过她谈论别的男人了,更别说交上新的男朋友。然而,她也没有透露关于唐景人的丝毫,藏得这么深,因为她实在是个好女孩。这个好女孩此刻还笑着呢。“从此以后,我猜吧,我俩要孤独终老了。所以,我提议,我们相依为命,永不分离,好么?”水晴说,“那家伙不在了,我失业了,我想我得找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呆上一阵子,好生想想接下来要怎么办,你觉得呢?”杜若想了想自己的工作,还有店铺,发现原来连走开都有些不舍,更别说要死去了。她端起水晴送来的干贝粥,哗啦哗啦地喝了几大口,说,你容我想想。她怎么能说走就走,她还有和谭大哥的一大堆生意事务,还有好几个新人带着,还有唐景人的mama要照顾。她忽然想到了些什么,问:“你和他的店铺呢?要怎么办?”“当然要继续经营下去啊,他的家人建议把品牌全部转到我的名下,但是怎么说呢,虽然我是有份儿的,但我真是担当不起。你想想我这辈子也不会生孩子吧?我总是会有死的一天吧?我一死,我不知品牌是不是就销声匿迹了。但是,我相信无论到了五十年后,一百年后,还是有人想买他的东西的,他的东西里有他的灵魂。你说是吗?”她一口气说完,剥了个橘子塞进嘴巴里,“我建议是转到唐家的名下,他的meimei有孩子,孩子又会生孩子,只要唐家在,品牌就有所有者。”“等等。”杜若脑瓜子清醒得很,“他meimei的孩子已经不姓唐啦。”“……”水晴陷入了艰难的沉默中。“你把品牌接下吧,我们领养一个孩子。”杜若说。水晴难以置信地瞪大了双眼:“你说真的?”杜若点点头。领养一个孩子,无论男孩,还是女孩,都是小小唐了。水晴的双眼里瞬间泛出了泪花,一把将杜若抱住了。“我要当爸爸!你来当mama好了。”她说道。*************虽然唐景人的骨灰被亲爱的亲人和友人们分了些许,剩下的都洒进了自有的大海里。但是,墓地还是郑重地修整好了,在他家乡附近的墓园里,占地四五平的样子,墓碑简单低调,却摆满了祭品,鲜花簇拥。每天都有乐迷前来扫墓、拜祭,起初他们总是抹着眼泪,渐渐的他们学会了坚强,只是长久地蹲着,注视着他灿烂的面容。他们喜欢称他为“大爷”,他们会顺着地图找到他喜欢的小店,点他生前最喜欢的面食或盖饭。他们会在路上偶遇叔叔阿姨们,告诉他们小时候的唐景人是个时尚的乖小孩,这些叔叔阿姨会热情地将他们带到唐家的宅前,他们立在那里,瞬间肃穆了,良久才肯小心翼翼地按响门铃。从小门里出来的是个朴素、安详的老人,她将乐迷们请进院子里晒太阳,给他们送上香茶饼干,顺带一份小礼物,或是唐景人的照片,或是一个小娃娃。乐迷们酸着鼻子硬是不肯掉眼泪,怕又再勾起了这位温婉妇人心中的悲伤之情。杜若偶尔会蹲在院子里松土,浇花,抬起红扑扑的脸,朝乐迷们笑笑。大概一个月会有那么一两回吧。其余时间,她还得经营原来的生活。为了适应□□后的日子,她将一部分生意换了现钱,全数交给了水晴,让水晴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开展新生活。在S城,她每天除了调整自己的生活结构,就是在FIREHOUSE长久地和谭大哥呆在一起。最疼唐景人的谭沥,不知何时起变得有些苍老了。四十岁的男人,说话温软,做事人情练达,也很大方。徐真真生前受资助的慈善机构,他和林约每年都会捐出不少善款去,甚至还和杜若商量着建立与白血病相关的慈善基金会。唐景人的钱杜若是拿在手里的,说实话,并没有很多。在美国的活动原本就很烧钱,再加上他总爱众乐乐,也对后辈支持有加,剩下的拿分就相对微薄了。建立基金会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杜若觉得肩上的任务又重了。“从他第一次踏入这里,算一算居然已经十五年了。”谭沥对店里的事已经爱理不理了,每晚出现都只是和老朋友聊聊天。“19岁的Hale真的,太可爱了。”他一边回忆,一边笑起来,“那双单眼皮眼睛就像永远,永远爱着什么,又憎恨着什么,太好懂了,非黑即白的。他要是喜欢,你怎么弄都行,他要是不喜欢,他就要去破坏了……结果,喝醉了就黑白颠倒了,讨厌的事常常能惹他发笑,喜爱的事就给他破坏掉。”“都不知砸了多少家店。”杜若也跟着徜徉在回忆里,“我记得有一回,他硬要我穿他的衣服,一件件地穿了又脱,脱了又穿。他的衣服你知道,都是奇奇怪怪的,他笑得可欢了。反正,每次其实我不知他究竟是真醉,还是装醉。”“但是我一辈子都忘记不了的,是解散演唱会那一晚,他就坐在这里。”谭沥指指旁边的位置,“一直坐着,不说话,突然就哭了。”杜若听着,脑海里浮现出他在台上弹着吉他哭泣的模样。然而他却从来没有在她面前因为这件事哭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