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对,你又不是我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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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间的酒店走廊格外安静。虞书欣推开王鹤棣的房门,没有再合上。王鹤棣坐在她刚才化妆的凳子上,门外吹来的暖风扬起他耳边的发梢。他一言不发地看着镜子,恍惚间还能看见虞书欣留下的残影。四目重叠,狼狈不堪。肩头,昨晚的齿痕被淤血填满,红肿不堪。视线落下,可以看见半拢的浴袍下赤裸的肌肤。 王鹤棣摸着右侧大腿那一圈图案,终于明白虞书欣泡在水里一直看的是什么。她在看这圈纹身。这圈,在刘艺腿上也有的纹身。年少无知的勇气化成一圈铁口,青面獠牙,默不作声地吞没时间。 长久的存在是一种无法抗拒的驯化,如同天生的项圈勒在王鹤棣脖子上。但温顺是野性的坟墓,将原本希望植根心中的情感变成一抔无意义的黄土,一粒也吹不进虚度的光阴里。 当初那个下定决心要和刘艺白头偕老以至于不惜在身体上留下见证的王鹤棣可能不会想到,在不久的以后,那片曾赐予深厚含义的纹身对他而言也不过是一片普通的皮rou。普通到,如果不是被人提起,再也想不起其中的含义。普通到,和人生中绝大多数的坚持一样,经不起哪怕一次的回头望。 而这些,王鹤棣自己都无缘参透,又从哪里偷来真经诵给虞书欣。更何况他没告诉过她的事情太多,这还算不上其中一个。 深怀难言之隐的人总是格外偏执,所以他总是有许多无理取闹的坚持。他喜欢看虞书欣笑,却不喜欢看她对别人笑。他喜欢惹虞书欣生气,喜欢让虞书欣哄他。嘟起的嘴和眼角的鱼纹,他都要看到。 他一直觉得自己记性很差,所以从不记得自己有向虞书欣服软认错。可他却记得虞书欣每一次讨巧卖乖,记得虞书欣喜欢吃肥牛,记得虞书欣怕冷,记得虞书欣喜欢的咖啡,记得虞书欣哼过的每一首歌…… 而他记得虞书欣很多样子,却唯独不记得,和他分别的那个夏天里,她的样子。那段回忆像是罩了一层又一层的网,沉在他的记忆里,捞不上来。而这一刻,他望着镜中与他重叠的属于虞书欣的残像,终于将那团网捞了起来。拆开层层缠缚,里面躺着一枚小小的赤裸的小人,胸膛正中缺了一块,只剩下一个洞。 一个小狗形状的洞。 王鹤棣知道,那并不是真的小狗。而是一枚发卡。那枚虞书欣送给他的,有一双很漂亮的黑色宝石眼睛的,小狗发卡。那枚被他连同他那颗聋哑的心一起,被丢进垃圾桶里的,虞书欣最后一次想要挂在他身上的狗牌。 记忆里,虞书欣只问过一次,为什么不戴。而他那时说,他又不是谁家养的狗,为什么总想着往他身上挂东西。 后来,虞书欣再也没问过。 她只说。也对,你又不是我的小狗。 失去,从来不是在一个瞬间完成的。但意识到失去,只需要一个瞬间。 王鹤棣在夏天失去了虞书欣。王鹤棣在冬天清晰地认识到了一点。 生气,又或者是难过。他觉得自己总应该有其中一个情绪才算正常。他确实悲伤,却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虞书欣。 王鹤棣终于明白,为什么他关于虞书欣的记忆,总是格外清晰,但又格外模糊。因为他是个胆小鬼。一个,用涂抹过的记忆欺骗自己的,只敢记得虞书欣爱他的瞬间的,胆小鬼。与愚蠢的虞书欣那些复杂的少女心绪相比,王鹤棣更像个纯粹的傻子。心盲眼瞎地躲在缝了六年的痴情壳子里,连抬头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扼杀一个人的天真与勇敢,是全世界最残酷的刑罚。而他这个胆小鬼,为了自己那可怜的自尊。在春天,杀死了一只永远勇敢的小兔子的勇气。又在下个冬天,无知且傲慢地谴责那只兔子变成了没有良心的白眼狼。 虞书欣说得没错。跟这样的他谈良心,真的有些可笑。 其实也对。能背着多年女友和共演女演员搞剧组夫妻的人,良心自然少得可怜。可就算再少,总归也剩了一点。而王鹤棣这次打算把这为数不多的一点良心,留给虞书欣。他应该放过她。 如果不是全力以赴,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两个人是一定要再重逢的。而他和虞书欣不是什么天赐良缘,自然也就没有千丝百缕的缘分。相拥,亲吻,生离死别。属于角色的故事总是百转千折,却也柳暗花明。王鹤棣的幸运值似乎只够兑换一张208w的入场券,换不来一颗体面的真心。 走向登机口的路很短,可有些事本就不该迟疑。在点开和虞书欣的聊天框前的一分钟里,王鹤棣设想了无数种方式,从虞书欣的世界消失。让人无从遁形的网络将不再见变得格外困难又格外容易。没有人情维系的相识,不比陌生人之间的情谊多几分。 工作接洽可以找别人代劳,朋友聚会可以正好有事不去,不是夫妻不是情侣,没有人会问为什么两个人不呆在一起。更何况在娱乐圈,就算是真夫妻,也没人在意这些。体面也好,难看也罢,都只是谈资。熙熙攘攘,利来利往。知己决裂,旧爱分别的戏码一出接着一出,多到台上挤不下,演到最后人们在乎的也不过是个谁输谁赢。 老死不相往来是孩子才会说的气话。成人世界永远圆滑又体面。在这里,绝交是幼稚且可笑的,在这里,分离拥有新的名字,叫做礼貌的疏离。 王鹤棣演技再差,也不至于演不好这场拙劣的落幕。只是删掉聊天框而已,能有多难。至少在他点开之前,都是这么想的。可就是如此简单的动作,却那么困难。那是他时隔四年才加到的微信。点开聊天记录,里面全是虞书欣发给他的照片,虞书欣为他拍的视频。 仙,魔,喜,丧,有云有月,有冬有夏。多得仿佛装下了一生。多到,他不知道要如何才能越过这些记录,按下【删除】。 他做不到。 横在屏幕最后一行的字体太刺眼,直直扎进他身体里那为数不多的良心。疼痛总是很难被忽视,所以这次他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心。 原来是真的喜欢啊…… 不是一时兴起,也不是意乱情迷。不是在这个冬天,也不是在那个已经过去的春天,而是在四年前,第一次看到和人争得面红耳赤的那张脸。非单身的人,将和他人的相遇记得那么清楚,本身就是一场不合时宜又毫无道德的刻骨铭心。 想念大约是真的有用,回到北京的那天晚上,王鹤棣生平第一次梦到了虞书欣。梦里的她裹着厚重的棉服坐在片场的座位上,水云天的兰花发饰卡在她发间,眼睛亮亮的,兴致勃勃地跟王鹤棣介绍她最近新买的饰品。 他真的不喜欢那些亮晶晶的小东西。 可是这次,他真的好想要。 "就是买来给你的啊~"虞书欣很久没有在他面前这么开心过了,"这个小熊的发卡你可以用来固定头发,这样吃盒饭的时候头发就不会碍事了!这个蝴蝶抓夹是我的,你看你看,这么抓在我脑袋上,像不像你用手按住我的头~" 与丢弃相比,错过总是更让人难以忍受。名为遗憾的情绪变成穿梭在肺腑之间的虫,一刻不停地啃食着王鹤棣的内里。让他明知这都是梦,却还是麻痹灵魂跟着点头。 真的好像。 "诶?好巧哦!"虞书欣将两个发卡一起举起来,"熊,蝴蝶,正好是我们名字的首字母诶~真好~那这个熊就给你,这个蝴蝶给我~" 王鹤棣一直不懂,为什么虞书欣那么喜欢买熊和蝴蝶图案的东西。但他从来没有多想过,或者说,他从来不愿意去想。他只是以为,那是小女生们都会喜欢的寻常物件。 普普通通,不值得注意。 王鹤棣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醒来的,他只知道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北京的日出。红彤彤的,挤在高楼的缝隙间,爬进云里。而他却只能想到一句:和横店的不一样。没有刚熬过大夜的痛苦,没有身体的酸痛,也没有一个人在他旁边咋咋唬唬喊着。快看,太阳出来了。 北京只是北京,就算沙尘暴的气味再怎么像片场扬起的风沙,也终究和横店不一样。 但想念横店这个理由,离谱到让人无法开口。所以王鹤棣只是对助理说。 "昨晚梦到在拍大夜,没睡好。" 助理听完笑了下,点头道:"听起来是个噩梦。" 王鹤棣愣了下,回道:"……大概吧。不记得了。" 而他也确实记不清了。唯一能记得的画面,是虞书欣笑着仰头看他,手里捧着亮晶晶的发卡,举到他面前。熊和蝴蝶,好幼稚。可再幼稚,王鹤棣也无法忽视自己的心。 好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