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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拇指,夸它“龙行虎步,英雄豪杰”。果见穷奇露出得意之色,被梼杌追着乱咬。趁着穷奇与梼杌内斗,我和饕餮玩起了“捉迷藏”。饕餮十分聪明,我躲着不出来,它便也隐身不动,此时,谁先暴露身形,都必将受到致命一击。我拔下根发簪,捏了个诀,将它放得大些,抛了出去。发簪反射出的光芒让饕餮以为是剑光,于是它以电光火石般的速度向着发簪凌空而出。它那对rou翅在地面投下巨大的阴影,暴露了它的位置,我抓准时机,银魄出手,狠狠地插入了它的前胸,一剑毙命。我先怒斩了混沌,后又诱杀了饕餮,最后我偷袭了梼杌,当梼杌受了我致命一击之时,它最后一个反扑,银魄被一击脱手,飞到了崖下。四大凶兽中,只剩下个穷奇。它此时形单影只,烦躁不安,我亦是精疲力竭,连剑也没了,再也打不下去了。最终,当我一个躲避不及,那穷奇便张开它的血盆大口,只一口,便将我吞进了它的肚子里。这是一个能让人压抑到绝望,又被绝望逼疯的地方,黑暗,潮湿,憋闷,狭窄,我没办法呼吸,即便呼吸,也只闻到血腥和恶臭,四周都是让人见之欲呕的墨绿色液体······我从小娇生惯养,爹娘并不曾让我吃过半点苦头,这一刻,我想过死。可是到头来,我不知道是怎样的心志让我始终倔强地试图绝处逢生。穷奇每日里用它体内的灵力来折磨我,我也拼命地用自己残余的灵力去折腾它,我一日不死,它痛苦一日,它一日不亡,我便多困一日。我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被困于穷奇的腹内,一过,便过了二十年。在这段寂寞到荒芜,痛苦到绝望的漫长岁月中,我终于梦醒雾散,心痛到了极致以后,放下爱恨,只剩下千帆过尽的沉寂。我与穷奇在长久的对抗之中,灵力此消彼长,我终于不知从何时开始占了上风,直到二十年后的某一日,它的灵力被我消磨殆尽之时,我终于一鼓作气,破体而出。当我凌空回首时,我看见庞大的穷奇爆裂而亡,碎在了尘埃之中,我的心突然有无比的悲凉。我总算是离开了那个可怕的世界,可是,焉知这凡尘俗世便不是另一个令人厌倦而心寒的世界。我九死一生地从上古四大凶兽的口下脱险之后,很快便得知了关于子煊的消息。他当年弃我而去,用一念草顺利修补了结界,并因此顺理成章地被立为储君。没过多久,魔君过世,他继了魔君大位,并很快册封大护法任冬秋的独女,自小与他青梅竹马的任翩若为魔后。我苦笑,为了他的春风得意,也为了我的落泊潦倒。当初我不顾一己安危,为他去取一念草,为的是魔界的子民,可那到底只是他的子民,与我何干;我为的是家国天下,可到头来,亦只是他的家国天下。我并不是那个可以陪他君临天下的人,我的一场生死豪赌,都只不过是在为他人做嫁衣裳。我没有去魔界找子煊算帐,回蓬莱休养了几日后,便去了天宫领罚。既然已经爱错了人,便算自己眼瞎,人家夫妻伉俪情深,我又何必再去学泼妇骂街,自取其辱。我成年时一舞动天下那会儿,已可身轻如燕做掌上舞,在穷奇腹内呆了这二十年,自是更见消瘦。回蓬莱的那几日里,娘亲时常背着我抹泪,就连看见她素日里最爱的水晶虾饺也只能一口气吃下去两笼······我做错了事,累父母为我牵肠挂肚,我实在于心不忍,一人做事一人当,我既然回来了,便堂堂正正地去了天宫向天君请罪。天后对蓬莱一向颇为忌惮,如今我闯下滔天之祸,她又怎能轻饶了我,她大笔一挥,罚了我先去凡间一世历劫,后返天宫受雷刑加身。说的是九九八十一道雷刑,也不知为何司刑官只罚了四十,便打发了我回家。虽说只是四十,我也已然只剩下了半条命在,晃晃悠悠刚出了南天门,便远远瞧见一个凤钗粉衫的女子在等我······第49章第四十九章醒来重披绛纱衣走得近了,只见那女子眉眼清秀,气质温婉,我肯定我从未见过她。然而奇怪得很,她却仿佛认得我一般,死死地盯着我,那似要将我生生凌迟的目光,与她温柔的气质十分不符。我如今半死不活,实在没那个精神与不认得的人纠缠,可是她却偏偏不许我绕过她去,她似是无比惋惜地叹了口气:“想不到,那个名扬天下,被世人惊为天人的蓬莱公主云滟飞,竟然会落魄成这样!”她果然认得我!我用疑惑的目光冷冷地看了看她,她端着居高临下的姿态,不屑地与我对视着:“我便是当今魔界圣君凌子煊的妻子,也就是他的魔后,我叫任翩若。”我努力维持着外表的平静,心里难免愤然,我不去魔界找他们的麻烦,她倒寻我寻到天上来了。我淡然问道:“你来做什么?”她轻轻地笑了笑,那一笑端的温柔沉静,仿佛之前所有的凌厉都只是我的幻觉:“我来,是为了两件事。第一件事,便是来告诉你一个真相。”她见我并没有多大的反应,也不气馁,仍是自顾地说着:“我是来告诉你,其实,子煊与你的一场相识,原不过只是我们布的一个局。我与他自幼青梅竹马,他一早便许了我,他若为魔君,我必为魔后。你从来,便只是他的一枚棋子,他接近你,利用你,你应当明白是为了什么······”原以为爱过了,恨过了,心已经不会再痛了,可是听了她的话,我只觉得刚刚被雷刑劈过的伤都连着五脏六腑一起疼了起来,我不想听她说下去,只想快点离开。我一边继续蹒跚着向前走,一边说:“我不认识什么魔君魔后,也不认识什么子煊。”可我走了才不过两三步,身后便有一股凌厉的杀气突然袭来,我一个闪身,堪堪躲过了一条如奔命毒蛇般的白绫。她在我身后又阴又狠地说道:“我来的第二件事,便是替子煊,处理了你这枚弃子!”我火冒三丈,若是在平时,我一定会像当年杀混沌那般,一顿乱剑将她砍死,可我此时,能砍死一只鸡就不错了。虽然重伤在身,我仍是压抑不住自己的火爆脾气,可我尝试了,我确实只能砍得死一只鸡。于是我跑了,于是她追我,她是一张甩不掉的美丽的狗皮膏药,这一点她还真是从来没有变过。直到她追上了我,在我已虚弱至极的时候,对我使出了威力无比的一招,那一招过后,我神识全无,灵力受阻,只能眼睁睁地任由她一刀又一刀,生生地毁了我的容貌。脸上说不出来的疼,鲜血汩汩地流进了我的嘴里,我尝着自己的血的味道,心中有火焰一般的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