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完 交辉(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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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稍稍平静下来,高启强把他拦腰抱起,抱着他回他自己的房间收拾东西。 还好门口那群凶恶保镖都是面瘫,不然高启盛,也是会害羞的。 “手表呢?” 打包的空隙中,高启盛看到他哥从裤袋中掏出个红色小盒子,重新戴上首饰。 项链、手链、戒指… 怎么就少了他送的手表? “当了。” 高启盛恨不得自己没开口,故意把手中的衣物扔到行李箱里,用噪音掩饰着尴尬。 “等小盛送我更好的。” 收拾完了,小狗乖乖地跪坐在腿上,看着自己的主人。 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回家了…… 高启强活动活动脖子,接过高启盛捧起的润滑剂:“好吧。” 他今天的动作格外轻柔,一点点把自己嵌入弟弟的体内,保持着两人融为一体的姿势,用细碎的吻历遍高启盛的每一寸肌肤。 感到高启盛有些走神,他把人翻了过来,在弟弟的锁骨处咬了一口:“不专心。” 高启盛就这么被他哥连cao带哄的送上了去香港的偷渡船。 行李箱除了整齐叠放着的熏了香的换洗衣物、日用品、他喜欢的小手工,他哥还贴心的给他塞了根假阳具。 高启盛如今的生活非常规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上午看书下午锻炼,准时吃一日三餐。 就是这几个东南亚保镖,每天用塑料普通话和他鸡同鸭讲,给高启盛难受惨了。 “你是那个…那个,我哥前些日子才cao过的!和其他两个人一起…在我家的…” “小高总好,我叫楚洋。” 听到一句明白的普通话,高启盛要哭了:“快过来和我聊聊天。” 前些日子,高家气氛很紧张,很多人进进出出,楚洋私下里给阿越打钱的事很快就被翻出来了。 阿越的消失没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小虎哥保了他——初中毕业的小虎哥之前被强哥扔去读MBA,作为保镖里难得的本科生,他被小虎哥带去做了陪读,负责把老师们的话翻译成人话。 他的主人翘着腿坐在扶手椅上审视着匍匐在地的他,随后,高启强放下手中厚厚的文档,弯下腰,亲自把他扶起来,抱了抱他。 被改成泰国国籍的楚洋恭敬地回答着老板弟弟:“遵命,小高总。” 高启盛吐槽了几句其他人的普通话,停住了:“你教我广东话和客家话吧。” “小高总?” “再去找些最新的英文科技和商业杂志给我。” 他要赚钱给哥哥买手表! 都说21天养成一个习惯,高启盛数着,今天是第22天了,他觉得自己已经戒掉了酒瘾。 从码头回家里的路上,高启盛问出了他这些天一直思考的问题:“洋洋,你为什么那么喜欢我哥?” 于是,他听到了一个颠倒版他家的故事。 楚洋说,他的哥哥被人骗了染上了毒瘾,自杀前拉着他的手不停道歉。他那个时候就十五六岁,为了还欠下的钱,把自己卖到了风月馆。几年里,高启强是第一个听他说完自己事的人,听完后,高启强没有碰他,只是摸摸他的瘦弱的身板:“洋洋,你和我的弟弟一样懂事。” 接着,给他戴上了项圈。 “不过,还是我家阿盛更聪明一点。” 高启强把他标记成了所有物,之后的两年里,没有人再来打扰他。他光明正大的吃着空饷,拼命健身学习,努力把自己送到了主人的身边。 高启盛倒是见怪不怪:“怪不得他放心让你来看着我。” 汽车缓缓驶进旧厂街老宿舍院,他看到了在那里等待已久的高启强。 “哥!” 小狗拉开车门,猛地扑了上去。 高启强递上一杯不凉不热的陈皮茶,摸摸弟弟晒黑了的脸和脖颈,拍拍弟弟变得结实了的后背:“阿盛,到家了。” 高启盛漫长的青春叛逆期宣告结束。 高启盛拉着他哥跑到了阁楼,跪在床上,一把扯下了他哥的休闲裤,把那半勃着的火热器物吞了下去。 高启强按住他的脑袋,装的一脸无辜:“怎么,饿了?” 高启盛的字典里向来没有忍这个字,他仰起头,亲了亲硕大的头部,舌头灵活地勾勒着roubang上面逐渐暴起的青筋,混着唾液咽下他哥浓烈的麝香味,而后更加努力地张大嘴,舌头向下压,把更多的部分纳入自己的嘴中,从头部含到快到根部的位置,一条顶到他的喉咙口。 他哥和他的jiba一样坏,偏要一边插着他一边训话: “一千五百万,我找钱庄借了短息,给你堵上了。” “六个月后要还一千八百万,记着,小狗要给主人cao一万八千次。” 妈的,高利贷早晚也是高家的! 叮铃铃—— 是手机铃声的声音。 他哥仿佛可以控制面部的每一块肌rou,脸上没笑,声音却带上了笑意: “喂?婷婷啊。” “你先睡吧,我要晚一点。” “嗯,有点事。” “小事,明天和你说。” 高启盛敏锐的察觉到他哥似乎是对陈书婷有些不满的,他留恋地吸了两口,把他哥的阳具吐出来: “哥,我们出去玩吧,不带嫂子。” 高启强罕见的没反驳,应道好,起身去给唐小龙打电话。 从高启盛有记忆开始,他哥好像就是个稳重的大人了。这是第一次,他们俩像对普普通通的兄弟一样。他们躲开自家的保镖和司机,专挑小路开回了家。 他坐在副驾驶上,伏低身子继续给他哥koujiao。高启强在进入公馆前准时地射了,他一滴不漏的全部咽了下去,揉揉自己酸痛的腮帮子,举着手电筒,偷偷溜到调教室里把几个想念的小玩具塞进包。他哥更搞笑,蹑手蹑脚地跑回二号别墅,在不被陈书婷发现的情况下收拾自己的东西。 他俩快速打包了行李,躲过值夜班的保镖和佣人,在这种偷摸中找到了一种携手干坏事的乐趣。二人拎着行李回到来时的车上,一路开去机场,定了最早一班飞往小兰在美国读书城市的机票。 午夜的头等舱里,高启强把弟弟揽在怀里,低下头,轻轻亲着高启盛的额头: “阿盛,生日快乐。” 飞机像雄鹰一样缓缓升起。 高启盛想到他哥曾经也给他抓过一只。 那年,电视台买了香港的《射雕英雄传》,大大小小的孩子都挤在宿舍院里唯一有电视的唐家看。 唐小虎炫耀地举着只叫个没完的麻雀,说这是他哥给他捉来的金雕,等长大了他和他哥就可以骑上去飞到蒙古。 大傻子。 高启盛哼了一声,回到自己的家里。 他哥刚从工地回来,正在冲凉。 哗啦啦的水声响个不停,闷热的天气让人烦躁地坐不住,高启盛走到洗手间门口,喊道:“哥——” 雾气蒙蒙的玻璃后,背对着他的身体双股间垂下的东西若隐若现。 已经开始发育的高启盛意识到了那是什么。 还好他哥没有注意他见不得人的小心思,在水声中提高了嗓门对他说:“小盛,我给你带了礼物,你去窗边看看。” 窗边挂上了一个有些旧的鸟笼,高启盛惊喜道: “是小鹰,是真的小鹰!” 高启强匆匆擦了擦身子,套上条睡裤,赤裸着上半身去厨房切菜。他白皙的后背与黑红的脖颈形成强烈的对比,强壮的手臂上肌rou线条清晰可见: “小盛,写完作业再玩啊!” 高启盛应承着,戳着笼中的小鹰: “哥,你真厉害,小鹰一点都不闹腾!” 他小心翼翼的把蔫蔫的雏鹰捧出来,好奇他哥用了什么诀窍。 很简单。 雄鹰的翅膀被硬生生地折断了。 “这样呢,等翅膀再长出来,不管它去外面飞了多远,最后都会乖乖回家。” 因为他已习惯了伺养者的庇护。 高启盛抬起头,似懂非懂地望向他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