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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就返回来,谁知半路就收到你发出的讯息。”揉了揉手臂,楚辞好脾气地解释道。他没想到有朝一日楚辞竟然也半只脚踏进了修道之路。不同于作为通阴阳晓人事立足于廷的谢国师府,楚家世代忠良,三代为侯,四处戎马征战,为朝廷立下汗马功劳,是名副其实的显贵世家。楚辞作为楚家长子更是十岁随父出征,十三岁便能独当一面,成为朝廷最年轻的将领也不过十六七岁。然而当初岚月时不知道为什么瞧上楚家二公子楚歌了,闹死闹活地就要嫁,还把他和舅舅烦了好一阵子,结果还不是一拍两散?当初楚歌死在牢里,岚月时还求着自己招魂……谢宴眼里冷意凝结。都是命!谢宴恶狠狠地想。当初楚侯府看不上岚月时的身份,活该他们的宝贝儿子们也来沾染这些神神怪怪。懒得和他们纠缠,谢宴冷冷地吩咐早被吓到的艄公开船:“走吧。”谢宴面无表情地自己看了看的双手,永远忘不了双手被自己亲人鲜血沾满的温热触觉。视线飘到湖面上印出的空中几朵残存的流云,谢宴又叹了一口气。其实别人说得对,自己就是疯子。第4章临安诡事小扁舟在顺着水路飘了两天两夜,也足够让人冷静。本来想着就这么飘到邺城,然而这天艄公在临安靠岸补充干粮的时候,谢宴忽然听岸上的人嘀咕了一句,最近听说临安有妖魔作祟,忽然就被勾起了兴趣;再加上临安又是他最喜欢的地方,于是他就丢下了一点从小公子身上摸来的碎银,绝尘而去。急得艄公在身后大喊:“公子留步!您给得太多,这这这——老朽这找不开呀!”凭借儿时的记忆,谢宴在西湖边上找了一家客栈,里头人影攒动,熙熙攘攘的。客栈老板坐在柜台后一手算盘敲得啪啪作响,也不知是不是忙得太久,面上有些灰败疲倦之气,相比之下老板娘精神就好多了,略施粉黛,正招呼着客人,忙得不亦乐乎,而他们三岁的小儿子靠着小凳子,摇着拨浪鼓,不断嘟囔着“阿毛!要阿毛陪我玩!”嚷着嚷着竟然哇哇哭了起来。“我叫阿毛!我陪你玩!”谢宴哄骗道。小孩子泪汪汪地瞥了他一眼,扭过头去,嫌弃之情溢于言表。谢宴瞧着有趣,俯下身忍不住戳了戳孩子胖乎乎的脸蛋,逗得还挂着泪珠的娃娃张开嘴就一口咬在他指尖上。客栈老板夫妇忙跟他赔不是,见他形单影,估计是出门在外,便好心送了他一碗刚出锅的甜汤圆。许久没有尝过人间的美味,谢宴乐呵呵地吃完后,难得凹在大床里,安心地睡了两天。不知道是不是他睡得太浅,还是在梦得太深,总觉得半梦半醒之间,有人立在他床头,静静望着他。“公子,现在快戊时了,还是谨慎出门为好。”客栈老板抬起头,不知何时多出的黑眼圈昭示着主人的精疲力倦。“最近临安城有些不太好的传言。”“哦?”谢宴露出大大的笑容,迈出门槛的脚收了回来,随手捞了张凳子,附身柜台前,一手撑着下巴,桃花眼眨了眨,“愿闻其详。”老板被他的笑容闪了一下,咳了咳,望了望四周,见无人注意,压低声音道:“公子有所不知,前些日子,城北王员外家的小侄子大婚。原本是喜气洋洋的日子,谁知王公子在喜宴上敬酒时突然浑身抽搐,面目扭曲,两眼一闭,倒地就不省人事了,把一干宾客吓得不轻。结果大夫急急赶来后竟发现人就这么没了,你说谁也想不到大喜的日子,竟成了大丧啊——”哦?“老板你这说得仿佛你自个亲临现场一样,莫不是凶手就是你吧。”谢宴笑笑,伸手拨弄着算盘上的算珠。“再不济就是那位仁兄拈花惹草,惹上了什么风流债,怕是负了什么小娘子,给人报复了吧,也不算什么稀罕事。”“公子说笑了。”老板拍掉他作乱的手,瞪圆了一双眼,认真道:“您还别提,这王公子还真是个流连烟花柳巷的登徒子,但是要是就这么个人没了也就算了。谁知接下来的时间,临安城便时不时有年轻男子暴毙身亡,面容扭曲,全身上下却无一伤口,官府愣是查不出死亡原因,只得去寺庙里求问得道高僧,也不知到底是个什么说法。那天之后官府严令不许妄论鬼神,大家私底下都传是有女鬼索命,像公子这么年轻俊秀的,还是小心谨慎为妙。”“听说女鬼最喜欢附身阳气虚弱之人,吸食活人精气,使人气竭而亡。”谢宴的视线在老板的前额扫过,调侃道:“我看老板你眉间一团黑气,似是jian邪之物缠身,还是需要去寺庙烧个香求神庇佑什么的,最好能求个开过光的玉贴身佩戴,方能。”不易察觉地,谢宴皱了皱眉,神识还没上辈子灵敏,竟将精气丢失误以为是劳累导致。“不瞒公子说,小人前段时间生了场重病——”客栈老板忙倒了杯茶水,惊恐地注视了水里的自己片刻,恍然大悟,忙谢道:“多谢公子赐教!多谢多谢!”谢宴指尖一动,一指劲风划过,掌柜身侧的茶盏突然“啪”地一声砸在了地上。“当家的,哪位客人把东西碰掉了?伤着没呀?”后院突然传来了老板娘急切的声音。“没——没,我就是不小心碰掉了杯子,不碍事。”边说着边打算蹲下身来处理碎片。趁老板背过身去,柜台上的笔飞了起来,在他后背留下一幅乱糟糟的符画。“唉?公子有话好好说!小人这件新衣服还是内子刚缝制好的,手下留情啊!”虽说由于女鬼索命的传闻,戊时的临安城外巷确实是少了不少人,但是不影响他原本的繁华。华灯初上,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各色各样的商贩都聚集在十里长街,熙熙攘攘的全是人,大家脸上全是喜气。谢宴没有戴纱帽,一身绛衣,闹市穿巷漫步。他不是喜欢逛街,只是处于热闹之中,会让他有种自己不是一个人的错觉,至少能沾染上不少烟火气。最后他在一个糖葫芦小贩面前停下。依稀记得,岚月时最喜欢吃的就是糖葫芦。他们青梅竹马,关系时好时坏,因为时不时总打架。从五岁起,岚月时丢向他的就不再是书和毛笔,而是刀和匕首。后来慢慢长大,她去岚家呆了几年后回来,完全不改泼辣本性,一手九节鞭抽得他满地找牙。于是有一天他忍无可忍,用缚妖咒将岚月时用自己的九节鞭困在树上大半天。小姑娘又倔强,也懂有泪不轻弹,硬是一晚上在树上一吭不吭,最后被舅舅放下来的时候,手都被绳子磨破了,愣是没喊一句疼。自然这之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