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耽美小说 - 秀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秀场--阿晕

1

酒店的卫生间里有一面不合时宜的镜子,光洁的墙面,崭新刺眼的白瓷洁具,冰冷得无任何情感的金属龙头,男人的幻影被无穷无尽的投射出去,我从层层叠叠的无数幻影中窥视那个男人的身体,可以看清他的每一个角度,他有苍白的面孔,根根嚣张直立的头发,无可避免的走向苍老的身体,和埋在稀疏的体毛中无意识下垂的阴

茎。他的双眸迷茫,交织着希望与绝望,随时可以让某一个极端燃烧起来,把他的身体烧成黑色的化石,一千年,一万年的静默下去。

过去我曾经无数次偷窥这个身体,这个叫林子峰的男人,从电视节目上,从杂志的封面和彩页上,从报纸的照片上,从浴室的镜子里,闪光灯的光束像网一样将他缠绕其中,昂贵的衣服永远像暂时挂在他身上的,他薄薄的双唇翕动的时候有无数彬彬有礼的谎言产生,他一天到晚更换着恰如其分的表情和语调,只有一片黑暗的浴室中他才会露出野狗一样不知所措的眼神。

我偷窥他,乐此不疲,可是,七年前的一天我忽然失去了那种勇气,于是,我摘下身边的一切镜子,我不再从路过的橱窗中看他的身影,我不再关注他的衰老和堕落。

七年之后我终于又看到了自己,在层层叠叠的幻象中,绝望的练习久违的微笑,我为新的阴谋练习着微笑。

那不是我的错,不是我的错。

一晌春宵不是我的错,谎言不是我的错,七年放逐不是我的错,小刀的死不是我的错,李孟潮的离去不是我的错,苏甦的一夜成名不是我的错,大民的黯然不是我的错,齐欣的阴谋不是我的错。

卑微的活着不是我的错,只是我没有办法选择让自己活得更光彩。

流逝而过的两千多个白昼,那些在欲望中挣扎的夜,我闻到我身体里从每个毛孔渗出的罪的气味,用最强烈的洗涤剂洗到皮肤像核桃皮一样干枯脱落,用最浓烈香水掩盖枯死的树叶一样的腐朽气味,那种气味依旧不会消散。

这一切都不是我的错。

2

七年前我爱上了苏甦,从我踏进秀场的第一天,我就爱上了他,那是一道不可靠的魔咒,齐刷刷的把我的一生都劈开了,只是我并不知道。

秀场,这个疯狂的城市最疯狂的角落,看不见刀枪和血腥的生死场,每年这个城市最好的季节,这个地方就会开放,那些从全国各地千挑万选出来的孩子心事重重却还故作快乐的走进这扇大门,天真的眼神里带着一夜成名的疯狂幻想,他们走过细碎的砾石铺砌的灰色小路,仿佛踩过钻石和星辰,他们看着那几幢被蔓生植物覆盖的有些破败的小楼,仿佛看到金粉刷饰后让人无法逼视的光芒。

而在秀场的大门外,围满了将一切梦想寄托在他人身上的男孩和女孩,像即将干涸的池塘涌出一群一群尖叫的鱼,他们尖利的声音好像指甲用力的划过铁门。驱车进入秀场大门的时候,我在人群里看到一个中年人,斑白的乱发,落魄的胡茬和焦虑的表情与狂欢激动的人群格格不入,我知道他在找人,已经不是一年,某一个年头他唯一的女儿在秀场外歇斯底里的寻找她的偶像,然后再也没有回家。也许那个女孩已经成了夜店的流莺,也许她已经被埋在郊外的某个角落,年轻的血rou被蛆虫瓜分,只剩下粼粼白骨,在每个月夜发出蓝幽幽的光,可是永远也讲不出她的秘密。

一个或者两个或者三个胜利者,其余都是失败者。就像大逃杀的结局,成功者的目光里有悲凉和冷漠,而失败者,没人关心他们想些什么,这就是秀场的规则。即使那些成功者也许会在几个月之内光芒散尽,与失败者一样尘归尘,土归土,可是成为成功者,是存在于这个秀场中的唯一理由。

我曾遇到过秀场里的失败者,在一家豪华的夜店,一个漂亮的男孩落落大方的兜售着他的身体,他结实的腹肌和修长的腿,他漂亮的脸蛋和粉红的□□,他形状完美的阴

茎和干净的□□,为了证明他物有所值,并非只有外观没有内涵,还滔滔不绝的介绍他出神入化的技巧。最后他骄傲的报出抬高身价的杀手锏:“我是某年秀场里的第六名!”

我失去了开价的兴趣,转身离去。

这一年我是秀场里的评委,很多时候我可以决定谁会继续留在秀场的舞台上,谁会黯然回到家,我每天用谦卑的语调和人说话,用睥睨众生的眼神扫视所有人,选手,乐手,工作人员,主持人,其它评委。苏甦只是众多选手中的一个,从他那个城市里幻想一夜成名的男孩中脱颖而出,等待他的却只有无可避免的失败,因为他在那些男孩子中如此平凡,无论野心狂妄恶毒还是愚蠢,他一无所有。

他只是从我的房间路过,用惊恐的眼睛看我,他只有一双野鹿一样迷茫的眼睛,在与我眼神相交的瞬间变成不安和热切,像小刀一样,他像小刀一样把我划伤了。

3

在我十岁以前关于小刀的记忆是一段噩梦,我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他欺负的对象,也许是因为我文弱的父亲,也许是因为我隐忍的母亲,也许是因为我永远穿着与这个村庄格格不入的白色衬衫,也许是我脚下那双被村里孩子艳羡的白网鞋,记忆里小刀总是凶神恶煞般向我直扑过来,而我没命的逃窜,他似乎追到过我一两次,也只是用力的推我一下,然后就兴高采烈的跑掉,仿佛干了世界上最露脸的事,他从来没有真的伤害过我,可是我下次遇到他,依旧会没命的逃窜。

十岁以后我们忽然就厌倦了这无聊的游戏,他追我的脚步开始变慢,以至于我不得不停下来等他,他开始好奇的打量我那个从城里的商店买来的双肩书包,和印着变形金刚图案的铅笔盒,后来他又莫名其妙的成了我唯一的客人,我们坐在一起,安静的听家里那台勉强能发出声音的老录音机吱吱嘎嘎的唱歌,我翻遍